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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8日,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院继续开庭。此前的2013年4月16日,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因急性肝损伤经抢救无效去世。2013年4月16日,上海警方称,黄洋同寝室的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。2014年2月18日,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,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。

二审从当天上午10点开始,到23点40分结束,庭审进行了13个小时又40分钟。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辩护人斯伟江连续放出猛料,把这件关注度极高的事件又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

在二审阶段才介入此事的斯伟江在庭上的辩护无疑是成功的,庭审结束后的第二天与他交流,他除了道谢外还说,如果时间充分,庭上的辩论会更精彩——其实已经够精彩了,在质证阶段,斯伟江连续追问的毒物质谱图已经让检方无力招架,不得不用所谓的“上海惯例”来应对。其后请出的“专家证人”法医胡志强又用检方无法驳倒的理由和依据,做了黄洋可能是死于多种原因综合下的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。

上海高院的一位朋友在庭审前对我说,法院已经得到授意,要求二审必须在一天内结束——这在某些程度上意味着,庭审的时间被压缩,高强度的庭审将对控辩双方的生理和心理都提出非常高的要求。事后看来,检方在庭审最后的辩论阶段,已经受到了这个影响,多次将被害人黄洋和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名字搞错、多次将关键证物饮用水和尿液的容量搞错、多次将投毒物的计量单位(毫克、毫升、克、升、公斤)搞错。

 

虽然时间上并不充裕,但好在二审中的法官具有很强的临场控制能力,从观察者的角度来看,并未偏瘫任何一方。

 

庭审中的另一个被人关注的点是林森浩的当庭变供,称所投入的毒物数量并没有警方认定的那么多,他是在警方的暗示下才多报的,初衷是“不想给警方带来麻烦”。高院的消息人士说,他的变供是庭审现场的一个“黑天鹅事件”,事先并未和辩护人进行过沟通。而斯伟江给我的回应是,半年前就曾做过沟通,并做了笔录给检方——“我们知道不是好事,对案情没影响,但相信是他自己所做,也有录像作证,支持他的行为。”

 

庭审已经结束,截至此稿成,依然不知道宣判在何时。林森浩在庭审最后的陈述中说,如果有机会,他希望弥补过失。如果没有机会,他希望双方的家庭都能走出丧子之痛。

 

我在这一刻相信,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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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健聪

薛健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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